第九十七章 相识于微
他轻轻地长叹了一声,不知是在叹息他的堂弟,还是在叹息自己人生的转折点。
“继续。”许戈冷冷地打断了他的感叹。
洪振定了定神:“小涛当时在一家狗舍工作,他曾经跟我吹嘘过,狗舍老板很有能耐,养了好几条凶犬,看着很瘆人,怕不是尝过血腥。我当时灵机一动,想起了这件事,借那几条凶犬处理丁俊豪的尸体。我给小涛打了电话,他虽然害怕,但还是答应了我。”
说到这里,他再度沉沉地叹了口气。
“于是,趁着天黑,我开车拉上丁俊豪的尸体前往狗舍,而小涛则在狗舍接应我,他支走了其他值夜班的人,我们二人合力将丁俊豪的尸体扔进了凶犬的笼子……”
“你说的那家狗舍在江岸区平陵镇乐原路117号,八年前就已经关门了,如今那里是一家农家乐。”许戈淡淡道,“你应该清楚,利用恶犬处理尸体不会一点痕迹不留,剩下的遗骨你们是怎么处理的?”
洪振心下一沉:“我……我毕竟是外人,没有在那里多留,很快就离开了,后续的事我不太清楚……”
“是么?你堂弟洪涛可不是这么交代的。”许戈微微挑起唇角,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,“洪振,容我提醒你一句,你刚才交代的事情我们已经查得一清二楚,这些可远远够不上‘自首’的标准。”
洪振心尖一颤,慌乱间猝不及防对上了许戈的视线,他只觉得那双黑沉的眼眸中蕴藏着如同光剑般的锐利,刺痛了他的双眼。
他忙不迭地移开了目光,自己的第六感又疯狂地拉响了警报:“你……你们想知道什么?”
“丁俊豪的遗骨究竟是怎么处理的?不要全部推到洪涛的身上,他可以做你的帮凶,但不可能独立处理那些遗骨。”许戈冷冷道,“洪振,你是聪明人,既然选择了坦白从宽,那就要一承到底,否则……”
洪振确实不是笨人,他听明白了许戈的言下之意,他,以及洪涛,都是那被城门失火殃及的池鱼。
警方的终极目标,是宋展。
他内心微觉苦涩,又有一种“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”的尘埃落定感。
从顾昂之死开始,他的世界就开始失控,他曾经试图躲避过去,但终究没能成功。
“我知道了……”洪振长长地叹了口气,苦涩道,“出来混迟早要还的。”
事情还要从十五年前一个绝望赌徒的孤注一掷说起,洪振杀害丁俊豪之后,在极端的恐惧之下,能想到利用恶犬处理尸体,已经耗费了全部的理智。于是那天夜里,他们将丁俊豪的尸体抛入恶犬的笼子里后,便天真地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。
洪振乐观地想,那天他只邀请了丁俊豪一个人,就算丁的小弟因为他们曾有过冲突而怀疑他,也是死无对证。而且丁俊豪“失踪”,他手上的“业务”总需要人去接手,这些因利而聚的乌合之众忙着争权夺利,又怎么会为了他追根究底呢?
至于报警?别逗了,都是在道上混的人,谁又比谁清白呢?
他必须乐观,否则不用仇家上门,他就要把自己活活吓死了。如此反复催眠自己成千上万次,他终于深信不疑。也因此,在第三天接到洪涛的电话时,他没有多想便欣然赴约。
洪涛约他在一家大排档见面,说是要一起喝一顿去去晦气。这家大排档他并不陌生,洪涛刚来建安投奔他的时候,他就是在这里为他接的风。
晚上11点,正应该是大排档生意最红火的时刻,但今天这家座无虚席的大排档却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客人。所幸这几天的变故并没有完全摧毁他的理性,他的第六感疯狂拉响了警报,他转身欲逃,却已来不及了。
他被人“请”到了包间,见到了被打得面目全非的洪涛以及高高在上的宋展。
宋展呵……
直至今日,他都能清清楚楚地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宋展的情形。
那时的宋展还相当年轻,看起来甚至比他的堂弟洪涛还要小一点,但他上位者的气势已经显露,在这间简陋的包厢里,他只是坐在那里,便已令他觉得不寒而栗。
那时,建安地下的势力正在更迭,尚且年幼的塞勒涅正在万里之遥的美国收拢她母亲的势力,尚没有余力福泽身在建安的宋展,而宋展虽已崭露头角,却还没有成为日后的“黑道之王”。
也因此,当时的宋展气势外露,既锐利又阴狠,远远不及后来的内敛圆融。
他浑浑噩噩地被人推进来,先看了看满脸鲜血、匍匐在地的洪涛,又看了看高高在上、睥睨一切的宋展。
虽是年龄相近的两个人,却有着云泥之别。
他忽然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坐在高位的宋展笑了笑,语气中透出上位者特有的漫不经心:“你这位小兄弟嘴倒是很硬。”他竖起三根手指,“整整三天,他才扛不住了。”
洪振的目光落在宛如一滩烂泥的洪涛身上,心中一片绝望,他难道该怪洪涛把他供出来吗?不,不对,明明是他将小涛拖入了万丈深渊啊……这孩子怎么这么傻,他早一点能供出他来,兴许能少受一点罪。
死到临头,他反而越发冷静起来,立刻敏锐地意识到了宋展无意间透露出来的线索:“三天?也就是说,从一开始我们的行动就落在了你的眼中。”
宋展饶有兴趣地打量了他两眼:“你倒是比你的小兄弟聪明得多。不过,我该说你是太自负呢,还是无知者无畏——杀了我的人,再利用我的地盘处理尸体。”
洪振一惊,暗暗叹息于自己的运气竟然如此不好,但他转念一想又觉得理所应当,能在建安豢养这种明显尝过血腥的大型凶犬的人恐怕也没有几个。
只是他当时已被逼入绝境,无暇多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