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2章 情之所钟
(今日一段,多是内心戏,决非想水,但前段恐有牢骚之嫌,换个方式,又不会写,抓耳挠腮,还是发上来,宝子们担待了。) 牺牲有很多种。
为天下,了不起,可敬。
为众生,是大慈悲,当仰崇。
为自己的族人,虽可说,是首领应尽之责,然能做到者,其实不多,亦甚可佩。
凡上种种,无一例外,都是有情。
那为一人呢?
只为一人,算有情么?
当然。
为一人,将天下众生族人都抛诸脑后,又怎么样?
听来非常不智。
不理智。
理智,是当今较为流行的一类智力主流,常与聪明或智慧画等号。
理智——也或称为理性者,号称永远可以权衡利弊,知道哪头轻,哪头重——不光知道,关键是,总能依此做出“正确”选择(获利大,损失小)。
他们说,最厌烦叫感情吞噬了头脑。
与其相对的,感性,似乎就显得不那么聪明。
在一锭金子,和一把糖果间,谁会取糖而舍金子?
大约只有小孩子会。
所以有个词,叫做:赤子之心。
不过,哪怕孩子,若超过十岁还舍金银而取糖果,那就未免要给其他人笑话:小傻瓜。
傻瓜这个称呼,听来还有几分亲切,等年龄增大,这评价会越来越狠,越来越毒。
“白痴”、“蠢货”、“弱智”——
好像,选择自己心爱,并不重要,选择符合大众普世价值观,不做异类,那才是一等一要紧的。
还有那么一类人,不但自己不想付出,看见别人付出,竟难受得就像有人在他头上浇了尿般。
这类人崇尚的“理性”,似乎就是不许吃亏。
谁敢舍金银而取糖果,就是傻瓜,是蠢货,是白痴,不理智的。
生活中的“不智”选择,例子数不胜数,如今,最受批评的其中一类,莫过于:舔狗。
过去叫深情不求回报,现在叫舔狗。
一大帮人,为求这名号不要落在自家头顶,竭力标榜自己“封心锁爱”,甚或“绝情寡欲”、“铁石心肠”,似乎这样的词,跟舔狗相比,都成褒义了。
许多人,简直是得意洋洋的宣称自己“冷酷无情”。
可以理解,人多是宁愿承认自己坏,也不愿承认自己蠢。
痴情蠢么?
情痴是脑子不够用?
想必是坏事,否则,怎恁多人,愿意宣扬冷情而非痴情的?
他们不仅不许自己跟痴情沾边,连看见别人这样,也会全身上下给蚂蟥蚂蚁爬满似的那么难捱,讽讶,嘲笑,甚至跳着脚叫骂,也不算稀奇,虽然,人家那事,其实跟他毫无干系。
这些人,为数不少,且不辞辛苦,愿意为自家观点奔走发声,一半时,有成为主流的错觉。
主流的声音,就是对么?发声群体够大,嗓门够亮,就可以是主流——可世上究竟是智者多,还是……
有句话,是这样:
“圣人忘情,最下不及情,情之所钟,正在我辈。”
圣人忘情,并非无情,只是寂而不动情,忘情而至公,舍一己私情而就天下,所以为圣。
最下不及情,颇好理解:还没开智。
这类人,还不能够理解,深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,因而便断定其不存在。
其心智,不足以触碰深情。 不足以体悟真情。
这种人是这样的:只要他们没有的,没见过,那东西/情感就一定不真实,是欺诈的,作伪的,全世界的一种骗局、谎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