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6章

 周四这天早上,地铁运营管理方的官方账号发了一个公告,篇幅很长,总结下来,分为几个重点。  首先,正式向被暴力拖拽、扒衣服的女乘客道歉,并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。 

 之后,人员处置决定,对涉事的地铁安保人员予以开除处理,公告里说:安保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超出职权范围,给女乘客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,运营方绝不姑息他。 

 另外,因涉事保安的上级领导对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监督不力,导致此事件发生,应承担相应责任,给予警告处分,并扣除其季度绩效奖金。 

 最后是地铁运营管理公司的一系列整改举措。 

 如:加强员工培训,优化应急预案、强化监督管理、完善投诉处理机制、提升服务质量等。 

 评论区下面非常热闹。 

 「都第四天了,才发公告呀!」 

 「终于等到了结果!好歹官方态度还算端正。」 

 「开除就完事了?惩罚是不是太轻了?」 

 「开除一个怎么够?应该开除一批!」 

 「事情要不是闹这么大,你们会回应吗?」 

 「地铁运营方又没权定罪,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开除涉事安保人员,处罚他的上级领导了呀。」 

 「希望后面那一系列举措不是说说而已,能真的落实到位才行。」 

 「赔偿多少钱?应该不少吧?」 

 「脱一件事就获得一大笔精神损失费,那个女的血赚呀。」 

 「楼上的你也去地铁上脱呀,不过你这种货色,脱了也是污染其他乘客的眼睛,给乘客造成精神伤害,你得赔钱。」 

 …… 

 警方也发了蓝底白字的公告,公布了对这次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。 

 发生冲突的双方扰乱公共秩序,已进行批评教育。 

 至于涉事的地铁安保人员,行政拘留十天,罚款五百元。 

 关注这件事的网民,也都第一时间涌进了警方官微的评论区。 

 「才拘留十天??这么轻的吗?!」 

 「那个保安明明都犯罪了,为什么是行政处罚?行政处罚连案底都不会留下!」 

 「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的吗??!」 

 「我是法学生,给大家科普一下,那个保安的行为,犯的应该是侮辱罪,侮辱罪虽然是刑事犯罪,但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亲告罪,就是需要受害者主动去起诉才会处理的案件,在受害者主动起诉犯罪嫌疑人之前,警方只给予行政拘留没有问题。」 

 「那女的在地铁上大吵大闹的,应该把她也拘留了!」 

 「切!打人的老头也拘留了呗?」 

 …… 

 这天晚上。 

 郭悦宁见了律师后,又跟苏醒聊了聊。 

 她觉得那个律师说话模棱两可的,不太靠谱,说要再找找其他律师。 

 苏醒犹豫片刻,回了对方信息。 

 不醒行不行:「我同学之前有个案子,请的是一位红圈所的律师,也在京城,要不我帮你问问?」 

 她说的就是接过裴诗琪案子的金梁律师。 

 金梁是京大法学系硕士毕业,是校友。 

 苏醒虽然跟金梁见过面,但不太熟,她能做的也就是牵个线而已。